2012國家創業政策
2012-12-26
2012年出臺的針對大學畢業生自主創業的優惠政策有三方面新的突破。一是我國首次對大學生自主創業出臺了稅收優惠的政策。二是創業優惠政策首次覆蓋畢業年度內在校創業的大學生。三是首次采用網絡申領方式
關于進一步加大對高校畢業生自主創業資金扶持力度的
2012-12-26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強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工作的通知》(國辦發〔2009〕3號)、《湖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加強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工作的通知》(湘政辦發〔2009〕24號)和《湖南省
關于實施大學生創業引領計劃的通知
2012-12-26
人社部發〔2010〕31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人事局、勞動保障局: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促進以創業帶動就業
國務院辦公廳轉發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等部門關于促進
2012-12-26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發展改革委、教育部、工業和信息化部、財政部、國土資源部、住房城鄉建設部、商務部、人民銀行、稅務總局、工商總局《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發展改革委、教育部、工業和信息化部、財政部、國土資源部、住房城鄉建設部、商務部、人民銀行、稅務總局、工商總局《
湖南省自主創業優惠政策解讀
2012-12-26
一、政策扶持對象
根據《關于開展創業帶動就業工作的意見》(湘政辦發[2009]10號)規定,享受自主創業扶持政策的對象為:
有創業愿望和創業能力的登記失業人員,特別是軍隊退役人員、高校畢
根據《關于開展創業帶動就業工作的意見》(湘政辦發[2009]10號)規定,享受自主創業扶持政策的對象為:
有創業愿望和創業能力的登記失業人員,特別是軍隊退役人員、高校畢